
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
SHI ZUI SHAN SHI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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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回应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平等、充分、便捷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需求,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交通枢纽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以及石嘴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受邀参与,并特别邀请3名残疾人代表全程亲身体验,共同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实现“有爱无碍”。

本次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特殊群体日常高频出行的重点交通枢纽,采取“实地测量+现场体验+联合研判”的方式,对石嘴山市三县区内的4个火车站及高铁站、3个汽车客运站及多个城区主要公交站点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检查范围涵盖无障碍通道、轮椅坡道、盲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等关键点位,重点围绕无障碍设施是否规范建设、是否完好可用、是否标识清晰等问题展开。受邀的残疾人代表以使用者身份亲身体验各交通枢纽的无障碍通行情况,并将通行中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逐一反馈。
经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站点存在着无障碍通道建设不规范或被占用、盲道缺失或不连续、无障碍卫生间设施不完善、无障碍标识缺失或不规范等问题,无法满足特殊群体的实际使用需求。针对上述问题,检察人员分类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并现场与住建、交通运输部门及残联沟通,围绕问题整改措施及无障碍设施日常维护、长效管理、便民服务提升等深入交换意见,凝聚整改共识,推动行政监管责任、运营主体责任、检察监督责任同向发力,着力构建“排查-整改-验收-长效管理”的闭环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监督,是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益路无碍”专项监督活动要求、深化“检察+行政+残联”协同联动的务实举措,也是聚焦民生实事、守护特殊群体公共利益的具体实践。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既精准摸清了辖区公共交通领域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现实底数与突出问题,也为后续开展公益诉讼监督、推动源头整改、健全长效机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无障碍,更有爱。保障特殊群体平等出行权益,是检察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将锚定无障碍环境建设目标任务,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让特殊群体的出行之路更加顺畅、更有保障。